神明   代言人   本尊   ~哈  有同等的道德神格,再說這一句話吧...


丟自己的臉皮沒關係,別丟了累世清修慈悲為懷的菩薩的名節...人ㄚ,要自我反省想一想,


神明本尊  您夠格ㄇ???


 


《 恐怖同修會!報警吧 》












2011.09.08




今恐怖同修會! 脫光集體毒打棄荒野


華視新聞   更新日期:2011/09/07 15:27
 
雲林有一對情侶真的很惡劣,他們假借宗教名義,


吸收上百個信徒加入會員,


只要信徒觸犯規定就會被罰幾十萬。


 


還有處罰~人~連坐法,還要發誓,寫疏文立誓


 


甚至有信徒被扒光衣服毒打一頓,


然後被丟到荒郊野外,後來有被害人報警,


說全家人都被騙了,這對情侶才終於落網。


 



穿紫色上衣戴金框眼鏡的男子,(尖嘴猴腮)


自稱活菩薩代言人,


後面跟著的是他女朋友,自稱菩薩護法。


 


這對男女朋友假宗教之名,不但斂財還毒打信徒,


他們以真佛宗同修會的名義,


吸收上百名信徒加入會員,入會必須簽生活公約,


信徒只要被他們認定,


習慣不好或是愛計較就得罰款十幾萬。


 



更誇張的是他們以消除前世業障為理由,


要求信徒不管男女都要脫光衣服,


任由其他幹部集體毒打,還裸體被丟到荒郊野外,


叫你自己想辦法回家。


 


這名被害男子因為不忍看太太被扒光衣服


被羞辱氣的報警,


(被騙近500萬元,買一堆便宜天珠及一堆法器)


被害男子說一家人包括他和太太還有姊姊


都加入同修會,不是被罰錢就是被毒打,


指控同修會根本就是專門斂財的宗教流氓。


 



記者直擊同修會神壇,外觀以天珠店作為掩護,


裡面什麼神都拜,有媽祖有關公還有觀音,


附近民眾都覺得這裡怪怪的,


還會半夜燒紙錢鄰居都很不滿。


 


警方調查同修會兩年來斂財超過千萬元,


只是很納悶信徒被扒光衣服毒打,


這麼離譜的事情還是有上百名信徒加入同修。


 


 


信徒全裸遭棄荒野



虎尾警分局調查,男子劉家宏(40歲,彰化縣人)


與女友陳惠鈺(32歲,台中市人)都沒有前科,


兩人在斗六市中山路經營天珠店,


兩年前起開始招收會員,並要求彼此簽署神罰約束


疏文,脫離該教將集體受神罰。



劉姓被害人說,他因母親嚴重腎結石,


透過姊姊介紹,與妻子入會。


劉嫌先介紹密醫替他母親治病,並不斷灌輸疏文


有瑤池金母聖印,若違反疏文會禍及全家。


 


劉姓被害人說,他曾與妻子分別被逼得脫光衣服


遭當眾毒打,如果不照做,劉嫌就不讓他母親


治病,其他會員也曾因「習慣不好」被扒光衣服,


載到斗六、古坑山區、台中市、南投縣等地


偏僻處丟棄,自己想辦法回家。


 


 


逼說「我自願受罰」



劉姓被害人說,他與妻子被脫得一絲不掛,


由4、5名會員拿藤條、雨傘等物,


在神像面前毒打,嘴裡還得配合說:


「我是自願受罰的!」心裡卻是又羞又痛。


 


不法獲利逾千萬元



警方獲報後調查,這個同修會百餘名會員


每天繳交300元,有教師 、商人、家庭主婦、


軍人等,其中一名會員受不了逃到新竹,


被輪番簡訊恐嚇。兩年前陳嫌以一名會員


「習慣不好」、「愛計較」、「未專心做事」,


甚至冠上「習氣毛病未改」要求罰款20萬元為


陳惠鈺買車、付車貸、房租,更曾恐嚇一名少將夫


人如不配合指示,丈夫就不能繼續擔任將領,


對她罰款1萬7千元或買天珠,


有人遭罰款1萬元至20萬元不等,


不法獲利至少千萬元。


 


專案小組昨兵分多路帶回主嫌、幹部共16人。


劉家宏被捕後自稱是「活菩薩代言人」、


陳惠鈺是護法,部分共犯一再辯稱是大家共簽


的生活公約,完全不認為有錯。


警方訊後扣除5名轉為證人的會員,


其餘11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


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帶頭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而《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徒刑、


拘役或1千元罰金;妨害自由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


而恐嚇取財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


得併科1千元罰金。


 



學者:宗教不營利



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輔大宗教系前副教


授)吳彰裕批評,本案嫌犯所做所為根本是


「宗教流氓」,宗教不會有營利行為,


也不會像老鼠會吸金和凌虐信徒,


這個集團的做法很明顯是假借宗教之名的


「暴力討債集團」,應受法律制裁。



民俗研究者廖大乙指出,宗教是勸人為善、


淨化人心,不能和金錢劃上等號,奢華浪費、


金光閃閃的「大師」往往都是神棍,


俗諺「師父不壞,信徒不拜」,


意即邪門歪道會耍伎倆,造成信眾恐慌,


對其深信不疑。


 



中華民國道教總會理事長陳文田說,


「人」才有控制欲,利用信眾無知、


使用邪術達到思想控制目的,仙佛正神會庇佑黎民


信眾,不會受「神棍」控制助紂為虐,


更不會要信眾簽疏文。


 



邪教 控制信眾手法



◎稱信眾業障太重,要求捐錢,或罰1萬至20萬元



◎稱為了改變信眾不良習性,


迫信眾支付女護法買車與衣服費用



◎要求信眾簽署「疏文」,恐嚇不可脫離該組織



◎稱為消業障,集體毒打信眾或脫光衣服


丟棄荒郊野外



◎信眾如果不挨打,就不幫其母親治病,


甚至強迫離婚



◎稱可保官職亨通,誘拐信眾花錢購買天珠



資料來源:雲林地檢署


 


 


 


遇上這種事


就怕~因果報應了~


報警就對了


請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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